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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4/02/26  点击次数:   [ 字体:  ]  

关于领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通

各位同学: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公安部门工作要求,我校对校园违规上路的摩托车和电动车进行了集中整治,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暂扣了一批违规车辆。现决定对承诺今后不再校园内骑行或停放的车主返还暂扣的车辆。同时,车主领取车辆后须即自行处理出校。

领取要求:请车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

领取期限:2014年3月3日至3月30日;

领取时段: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领取地点:保卫处

联系人: 张平老师,联系电话:6126552

另,自2014年3月10日起,我处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面禁摩整治,对屡教不改、仍违法上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将继续查扣并交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置

特此通知

保卫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点击下载:摩托车领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