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时间:2010/09/30 点击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国庆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假日,保卫处根据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要高度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一保安全、二保稳定”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检查、督促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整改,齐抓共管,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置,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安全。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户外活动的安全工作
各单位在组织开展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工作的同时,还要及时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全面的思想和安全防范教育,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院(部)要加强对学生户外活动安全教育管理,做好国庆期间外出旅游和离校返家学生的申报登记管理,做到去向清楚、往返时间清楚,切实掌握学生动向;严格管理留校学生集体活动,告诫全体学生切勿到江河、湖海、山塘、水库游泳,严禁到海边宿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自驾车旅游的教职工要注意驾车安全。
此外,还要教育和引导师生在关注国内外各类事件时,要理性、合法、有序的表达爱国热情。
三、加强值班,做好节假日期间巡查防范工作
国庆节放假期间(10月1日~7日),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巡查、防范工作,并做好贵重财物、设备、器材的保管工作。
四、认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
国庆节放假期间,各单位举行重大活动、发生异常情况及安全事故要及时向保卫处和学校、本单位值班领导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保卫处值班电话:6126052
特此通知
保卫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