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时间:2010/09/13 点击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全体师生:
根据《北师大珠海分校2010年迎新工作方案》要求:
一.任何学生不得私自在校内摆摊设点、促销或者展销,不得进入新生宿舍推销学习用品和生活等用品,一旦检查发现后保卫处和学生处将立即没收,并上报学校给予严厉处分。
二.任何单位不得在校内摆摊设点进行推销活动,检查发现后保卫处将立即没收。
三.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迎新期间的管理,不准超出经营范围、不准自私架设音响等设备进行宣传等,违者将严肃处理。
各单位要加强新生报到期间的安全管理,积极配合保卫处的开展工作,从大局出发,通力合作,严格执行规定,保证迎新工作安全、顺利、圆满完成。
保卫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