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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户籍事项的问答

文章来源:       时间:2013/04/15  点击次数:   [ 字体:  ]  

一、毕业时未办理暂缓就业,户口仍留在学校,可以借用户籍资料吗?

答:不可以。未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在离校时凭《就业报到证》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或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不能将户口滞留在学校。如户口继续滞留在学校属空挂户口,学校及金鼎派出所停止为其办理除户口迁出以外的任何户籍业务。

二、暂缓就业期内,可以提供户籍资料办理结婚证、婚育证明、购房贷款、入职等手续吗?

答:不可以。根据《广东省暂缓就业协议书》规定及我校对毕业生户籍管理规定,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内,如报考公务员、研究生和教师资格证,可凭《广东省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报考资料借用户籍资料。如需办理其它业务,须取消暂缓就业,回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相关资料包括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扫描件、户籍证明)。

三、暂缓就业期满,未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可以借户口本吗?

答:不可以。暂缓就业期满后须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如户口继续滞留在学校属空挂户口,学校及金鼎派出所停止为其办理除户口迁出外的任何户籍业务。

四、暂缓就业期满后,户口可以直接迁往工作单位吗?

答:不可以。暂缓就业期满后,户口须先迁回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再由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迁往工作单位。

五、应届毕业生如何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答:毕业生毕业离校时,分以下三种类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已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将户籍迁往工作单位或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

2.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凭学院出具的《出国留学证明》将户籍迁回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

3.考取研究生院校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将户籍迁往研究生院校(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除外)。

请在规定时间内由学院就业指导教师集体代办户口迁出手续(具体时间以保卫处通知为准)。

六、出国、出境留学时,户口未迁出学校,回国后如何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答:凭学院出具的《出国留学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国出境留学的学生须在出国出境前将户口迁出学校,否则学校及金鼎派出所停止为其办理除户口迁出手续以外的任何户籍业务。

七、没有《毕业证》,有《结业证》,可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吗?

答:可以。凭《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

八、没有《毕业证》和《结业证》,可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吗?

答:可以。凭学校教务处出具的《退学证明》(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

九、《户口迁移证》过期了怎么办?

答:持《户口迁移证》直接到金鼎派出所户政室申请延期,无需返回学校。《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在有效期内到《户口迁移证》中所注明的落户地区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十、《户口迁移证》丢失了怎么办?

答:直接到金鼎派出所户政室申请补办《户口迁移证》,无需返回学校。申请补办《户口迁移证》所需资料如下:

1.《户口迁移证》遗失情况说明;

2.入户地派出所开出的《未落户证明》;

3.首次办理《户口迁移证》所需资料。

十一、《就业报到证》改派后,如何办理更改《户口迁移证》?

答:更改《户口迁移证》无需返回学校。持新《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户口迁移证》直接到金鼎派出所户政室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

十二、可以直接将户口迁往房产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吗?

答:不可以。毕业生只能凭《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先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或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再迁往房产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如有珠海市《就业报到证》和本人的珠海市《房产证》,可以直接将户口迁往房产。

十三、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工本费吗?

答:首次办理《户口迁移证》免费,《户口迁移证》损毁或丢失,重新补办需工本费肆元。

十四、毕业时未办理户口迁出,户口会自动迁回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吗?

答:不会,需毕业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十五、已经办理《户口迁移证》,要办理婚育情况相关证明,应该到哪里办理?

答:持《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官塘村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十六、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吗?

答:可以。所需资料如下:

1.委托人出具《委托书》(保卫处网址下载模版http://bwc.bnuep.com/);

2.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所需资料。

十七、保卫处户政业务窗口的办公时间和办公地址?

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8301130 下午 14301730

办公地址:保卫处一楼(学三食堂附近、小红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