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时间:2017/10/25 点击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台风、雷暴及特大暴雨对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雷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能够做出较快的第一反应,保障学校发展和各项建设事业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第二条 在我校范围内对台风、暴雨、洪水、雷击事故的防御与抢险救灾工作适用本预案。
第三条 学校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校台风、暴雨、雷击的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预警信号的防御指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防御方案。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御及抢险救灾的义务。在连续天降暴雨、台风过境并夹杂暴雨或特大暴雨、湖泊水库水位超标或有特大雷暴时,学校即进入防汛抢险应急期。在防汛抢险应急期内各部门、各单位要遵循“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立即自觉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第五条 防雷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工作方针。
第二章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总指挥,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基建管理中心、后勤管理中心、学生处、团委、网络信息中心、物业管理处、社区服务中心门诊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校防雷防汛应急工作。学校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防雷防汛前期准备工作。
二、负责日常校内人工湖、水库、水塘等汛情监测、巡视工作。
三、负责台风和雷暴前的安全检查、整体防范和人员疏导工作。
四、组织和落实抢险救灾队伍(由全体校卫队员组成抢险救灾突击队,具体分为排水泄洪队、沙包运输队等作战小分队)。
五、现场指挥抢险救灾。
六、指导校卫队员使用排水泄洪器材、设备。
七、校内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如:对水位较高的塘、坝、库和低洼地带,做好预排工作。
八、组织开展防雷防汛宣传教育,总结推广先进的防汛抢险工作经验。
九、组织救护队伍对洪水或雷击事故中的伤员进行即时救护;抢险现场的损失调查;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十、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
第七条 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设抢险救灾组(抢险突击队)、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治安保卫组、疏散组、宣传信息组,负责防雷防汛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学院、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防雷防汛工作,接受学校统一指挥。各职能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责是:
一、学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了解汇总信息,负责公布市三防指挥部发布的洪水警报及预警信号和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以及雷暴信号,并宣传相应预警信号的含义和防御措施。
2、向校本部、珠海市大学园区工委报告学校防雷防汛准备工作和抢险措施。
3、检查校内各部门防雷防汛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基建管理中心、网络信息中心、物业管理处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防雷防汛和抢险现场工作需要,随时架线供电、断电、清理排水管道。特别要保证全校防汛泵站和防汛抢险指挥部、医院、供水等部门的电源安全供电。
2、负责对风吹、水毁及雷击损坏情况的抢修,确保与外界联络畅通,如通讯线路、路面、道桥等必须保障畅通。
3、负责校内建筑工程防雷设施的配备,安排日常的检测与维护,确保工作正常。
4、监测校内各建筑工地山体的安全情况,落实各承建和施工单位的防御责任,要求其指定专人负责监控。
5、负责面临涝水地区的物品搬迁工作。
6、协助组织预备抢险救灾队伍。
三、社区服务中心门诊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医疗救护队伍。
2、安排设立现场临时急救治疗点,对伤员进行及时救治。
3、准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药物。
4、对伤情较重人员及时安排转诊治疗。
四、学生处、团委的主要职责
负责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落实管理责任,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配合和协助学校各部门开展防雷防汛应急工作。
五、各部门直接联系人
分校办公室:王琳明 手机:13326617600
基建管理中心:胡长明 手机:13318988886
后勤管理中心:马玉华 手机:13326600936
网络信息中心:吕育才 手机:13926901978
学生处:宋术学 手机:13532254432
校团委:张治国 手机:13326612430
保卫处:祝 彬 手机:13326617968
物业管理处:王保龄 手机:8202607
韩 铭 手机:13326612371
社区服务中心门诊部:吕秋萍 电话:13823088533
第三章 预警信号指引
第八条 台风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信号根据逼近时间和强度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 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三、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四、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第九条 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三、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第十条 雷雨大风预警信号
雷雨大风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雷雨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伴有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到6~7级,或阵风7—8级并伴有雷电,且可能持续。
二、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三、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四、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12以上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第十一条 台风伴随较大降雨过程的,同时发布台风预警信号及暴雨预警信号。
第四章 防御与抢险救灾
第十二条 台风预警信号防御
一、台风蓝色预警信号防御 1、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启动工作,做好防风准备,备齐雨具、照明工具等,并对其进行检测和试用,确保其能正常工作。 2、校园110值班人员以及校卫队员加强巡逻和监控,检查教学区所有窗户,确保关闭;校园110值班室每半小时致电珠海气象台了解最新气象情况。 3、学校办公室、学生处、团委以及各学院应提示师生注意防风、防雨。
4、基建管理中心迅速布置台风和暴雨来临时的应急工作,通知各施工单位积极做好防御,并安排监督和检查,物业和基建部门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妥善安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5、校内各单位启动防雷防汛应急工作。
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防御
1、进入防风状态,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安排人员现场值班。 2、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组织力量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校卫队做好岗亭的加固工作,保障安全。 3、物业部门切断室外危险电源;基建部门责成各施工单位安排危险地带工作人员撤离,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 4、学生处、团委停止所有室内外集体活动,落实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留在室内安全的地方。
其它同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三、台风橙色预警信号防御 1、进入紧急防风状态,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人员坚守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将学校的可能发生的汛情、险情及时向市三防指挥中心报告,以寻求市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积极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配校卫队员。 2、校卫队员在巡逻过程中注意观察临时搭建的房屋、广告、招牌等,发现隐患及时做出处理。
3、各单位落实师生员工的教育工作,要求不得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 其它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四、台风红色预警信号防御 1、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指挥抢险救灾队伍携带装备到现场抢险,各作战小组各负其责,采取紧急措施;积极向市三防指挥中心汇报工作情况,如台风和暴雨的破坏力已超过学校的抵御范围,要向市三防指挥中心申请调配人员前来支援。 2、各单位的抢修、抢险队伍集中待命。单位主管领导必须亲自主持本单位的防洪防汛工作,各主管部门应派出工作组,分组检查下属单位的防范措施。
3、网络信息部门工作人员严守岗位,确保防洪防汛及抢险救灾通讯保持畅通。 其它同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第十三条 暴雨预警信号防御
一、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防御 1、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启动工作,做好防汛准备,备齐彩条布以及沙袋等物资以及抽水机、发电机等设备,并对其进行检测和试用,确保其能正常工作。
2、校园110值班人员以及校卫队员加强监控和巡逻;校园110值班室每半小时致电珠海气象台了解最新气象情况。 3、学校办公室、学生处、团委以及各学院应提示师生注意防风、防雨,并提示驾驶人员注意道路积水及其他路况,确保安全。 4、校内各单位启动防雷防汛应急工作。
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防御 1、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应根据情况安排人员在低洼地段建筑物外围堆积沙袋;对达到防洪限制水位的人工湖、水库等应预泄部分库容,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积水处开机排水。
2、校卫队员对校区重点路段和部位进行不间断巡逻,发现有积水处或大风刮倒树木时迅速向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报告。 3、物业部门切断室外危险电源;基建部门责成各施工单位安排危险地带工作人员撤离,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
4、学生处、团委停止所有室内外集体活动,落实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留在室内安全的地方。
其他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三、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防御 1、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指挥抢险救灾队伍携带装备到现场抢险,各作战小组各负其责,采取紧急措施;积极向市三防指挥中心汇报工作情况,如暴雨的破坏力已超过学校的抵御范围,要向市三防指挥中心申请调配人员前来支援。; 2、各单位的抢修、抢险队伍集中待命。单位主管领导必须亲自主持本单位的防洪防汛工作,各主管部门应派出工作组,分组检查下属单位的防范措施。 3、校保卫部门应对积水区域实行管制,做好车辆的引导,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其它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第十四条 雷雨大风预警信号防御
一、雷雨大风蓝色预警信号防御 1、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启动工作,做好防雷准备。 2、校卫队员加强室外环境的巡查,对校区范围内的高空悬挂物或处于空旷位置的易导雷电物体,要及时通报至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以便安排清理。
3、校园110值班室每半小时致电珠海气象台了解最新气象情况。
4、学校办公室、学生处、团委以及各学院提示师生注意防雷安全,尽量避免到空旷的地方。
二、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防御 1、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安排人员现场值班。
2、校卫队在巡逻中发现在空旷或高处逗留的师生及时进行劝回,安排其尽快回到宿舍或室内安全位置。
3、物业部门切断室外危险电源;基建部门责成各施工单位安排危险地带工作人员撤离,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 4、学生处、团委停止所有室内外集体活动,落实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学生不要外出,同时注意雷暴期间的各项安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雷暴期间的室内用电安全,注意关闭电脑、电视机、空调等电器,以免产生导电。 其他同雷雨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三、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防御 1、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人员坚守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将学校的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向市三防指挥中心报告,以寻求市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积极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配校卫队员。
2、各单位要求师生一律不得外出,注意雷暴期间使用通讯工具的安全。
3、校卫队员对校区重点路段和部位进行不间断巡逻,发现雷击大风破坏情况立即向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报告。
4、基建和物业部门负责雷击及风吹损坏情况的抢修,网络信息中心应对雷击破坏通讯的情况及时进行抢修。 其它同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四、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防御 1、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指挥抢险救灾队伍携带装备到现场抢险,各作战小组各负其责,采取紧急措施;积极向市三防指挥中心汇报工作情况,如雷击已对校区造成实质性的破坏,要积极向市三防指挥中心通报情况,申请调配人员和物资前来支援。 2、各单位的抢修、抢险队伍集中待命。单位主管领导必须亲自主持本单位的防雷工作,各主管部门应派出工作组,分组检查下属单位的防范措施。
3、雷击造成师生人身伤亡的要及时组织医护部门处理,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其它同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第十五条 各单位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学校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以及市三防指挥中心的调配。
第十六条 台风、暴雨以及雷暴解除信号发布后:
一、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力量做好善后工作,检查台风、暴雨以及雷暴的破坏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修复工作;通过预防或抢险工作发现隐患问题的要及时提请学校做出整改安排。
二、医疗部门抓紧抢救伤病员,加强防疫工作。
三、物业管理处、网络信息中心以及基建部门负责水电、通讯设施及道路的修复。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 对在防雷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防汛抢险指挥部将提请学校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十八条 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未履行职责的,防雷防汛工作指挥部将提请学校对其行政领导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及处罚。
第十九条 本预案根据今后工作遇到的实际情况和防雷防汛中发现的问题做具体修改。
保卫处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