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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的若干措施

文章来源:       时间:2017/10/25  点击次数:   [ 字体:  ]  

校内各单位:

我校地处特区,毗邻港澳,社情复杂;校园开放,人员进出无法完全控制;校园内山丘起伏,有水库、湖泊、河流,容易发生淹亡事故。从办学开始我校就十分重视安全保卫工作,保证人员以及技术力量的投入,不断促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和谐校园”的建设。根据陈文博同志、钟秉林校长来分校参加开学典礼时所做的要绝对保证学生安全的指示,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单位认真执行,群防群治、高度负责的精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的稳定发展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珠海分校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充分认识珠海分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与校本部的显著不同,充分认识保障学生和教工人身、财产安全的困难,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要尽快建立治安保卫工作体系,建立起按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制度和秩序。各学院、图书馆、机关各单位,都应有一名领导同志主管治安保卫工作,并指定具体负责人员。

二、尽快建立安全保卫工作的信息系统。治安保卫工作的信息系统由保卫处、各单位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同志、辅导员、各班学生信息员和学生宿舍的楼长、楼层组长、各宿舍长组成,其职责是及时掌握全体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活动状况,及时发现、排除、报告威胁学生和教工人身与财产安全的隐患,建立起治安保卫工作的快速反应机制和事故预防机制。  

三、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尽快建立防火、防盗、防落水、防交通事故、防走失、防敌对势力渗透等方面的具体制度与措施,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四、加强学生宿舍和教学楼的安全管理。物业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的规定建立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每天最后离开的宿舍或办公室的师生要认真检查门窗是否全部锁闭,门锁损坏的要及时报修,做好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等贵重物品的自我保管工作。办公电脑、施工图纸资料、测量仪器等贵重精密设备要存放在有防盗条件的房间并上锁。电脑要经常更换密码,对重要文档和资料要及时备份。

五、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和外出登记制度。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周一至周五的教学日,学生非经各学院主管老师批准,不得离校回家。周末回家的学生,必须在周五的教学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全部结束后方可离校,周日晚十一时前归校。凡晚上十一时前尚未回到宿舍而又情况不明者,舍长应立即向宿舍管理员和辅导员报告,宿舍管理员和辅导员向保卫处报告。如有紧急情况,任何人均可直接向保卫处或校园110报告。  

六、非经学院、公共体育教研室、团委、学生处组织并采取严密措施,学生不得在分校范围内的湖泊、水库、河流中游泳、洗澡,周一至周五和晚上禁止登山。周末或节假日登山、远足,必须有组织地进行。

七、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教育全体师生员工坚决抵制非法营运车辆;与本单位的全体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岗位责任,实行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认真检查本单位车辆的安全性能,使本单位的车辆安全性能合格率达100%;科学合理安排单位各驾驶员出车频率,使驾驶员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八、加强防火教育,注意防火安全。宿舍和教学楼内严禁吸烟。计算机室、语音室、配电室等易燃部位,要有严密的防火制度。周末或节假日上山,要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防火规定。对违反防火管理规定或情节严重造成起火的由当事人及所在单位负责。

九、加强本单位内部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各单位要切实把好“安全教育关”,让全体师生绷紧安全防范的弦,避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各学院负责人要指派班主任或学生工作老师利用班会、张贴、上传网页等多样形式反复向学生强调,保证师生员工受教育率达100%。

十、餐饮中心要加强食品采购、保管、加工和餐具卫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十一、保卫处、后勤管理中心、物业公司等有关单位,要加强校内的外来服务单位、经商人员、务工人员的审查和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

十二、提高政治安全意识,密切掌握各方面的情况包括外籍教师的情况,防止法轮功、黑社会、境外宗教组织和其他反动组织的渗透。                

 

 

 

 

                  保卫处

                    二〇〇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