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时间:2012/10/22 点击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校内各单位:
根据珠高森防办【2012】5号文件要求,为防止森林火灾等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务必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要求:1.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森林防火工作教育,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及自护意识,要求坚决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现象;2.引导学生到允许登山的地方进行登山活动。
特此通知。
安全保卫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