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时间:2012/09/25 点击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从9月1日起,森林防火进入特别森林防火期。为确保我区森林防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五、做好扑火应急准备。各地要认真完善和落实扑火方案,抓好组织机构、扑火队伍、交通通讯、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护林扑火专业队伍、值班备勤小分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严阵以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有组织的扑救,并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如有火情,请拨打电话“3629123”报警。
以上通告,希各周知。
珠海市高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