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学校官网 | 联系我们 |
关于高新区户籍警驻我校办理身份证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9/03/15  点击次数:   [ 字体:  ]  

 

全校师生:

兹定于3月19日(周二),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户籍警驻我校为师生办理身份证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二、办理地点:保卫处警务室

、所需资料:

(一) 珠海户口办理居民身份证所需资料:

1. 居民户口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广东(珠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二)异地户口办理居民身份证所需资料:

1.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3.《广东(珠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注意事项

以下五种情况不得异地办理身份证: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收费标准

换领:每证20元;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每证40元。

 

联系人:吕老师

咨询电话:6126051

特此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保卫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