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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寒假期间办理户籍业务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7/01/06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学校寒假放假通知及保卫处工作安排,2016-2017学年寒假期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2月16日),保卫处暂停办理户籍业务。教师及在校学生如需借用《户口本》,可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前往金鼎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户籍证明》与《户口本》具有同等效力;毕业生如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请于2017年2月16日开学后工作时间办理,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金鼎派出所户籍办公室春节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2月3日,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为保证全体师生办理户籍业务的顺利进行,请师生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办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