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时间:2011/12/02 点击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保卫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部门介绍如下: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秩序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本部门工作制度,在业务上接受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指导,组织开展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治安保卫和法律等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各类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参与学校重大安全保卫工作决策,参与制定校园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校园安全管理发展规划,切实维护校园的全方位安全秩序。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掌握事关学校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各种情况、信息,消除不安定因素,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做好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的工作,做好校园稳定动态信息工作,承担监督、检查校园网络安全和查处有害信息的任务,做好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工作,严密防范和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在校园内的一切非法活动,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及时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切实维护校园的政治稳定。
三、组织实施校门守卫、校园巡逻和治安隐患整治等校园治安管理工作,发展和增强校内治保组织的力量,建设和完善校园技术防范设施,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和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国家安全或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刑事案件和其他重大案件,不断完善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中心的工作体系,为师生员工提供处理各类紧急状况的报警求助服务,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校内家属区的治安秩序和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切实维护校园的治安秩序。
四、落实学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校园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等日常工作,落实师生员工的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等常规工作,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切实维护校园的消防安全。
五、完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制度,落实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措施,组织实施车辆出入校园的有效管理和校内交通设施的建设,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切实维护校园的交通秩序。
六、负责学校师生集体户口的管理和各类服务工作,负责校园内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口的管理和校园临时出入证的办理,负责学校师生员工办理申请出国(境)、涉外公证等手续的审核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七、做好各项大型校事活动的警卫和现场秩序维护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首长、重要外宾来校活动的警卫工作,密切与国家安全、公安机关的工作联系,认真完成国家安全和公安机关交办的与学校有关的任务。
八、指导各二级单位做好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九、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十、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