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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7年校园机动车出入证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6/12/19  点击次数:   [ 字体:  ]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校内交通管理规定》,我处将启动2017年校园机动车出入证办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办证时间

寒假前:20161229日至2017113日,

开学后:2017220日至201733

(以上时间段:每周一至周五8:10-11:30   14:30-17:00到保卫处一楼大厅办理)

二、办证对象

1.校内各经营门店、承包商户的车辆。

2.校内工程施工及项目维修车辆(包括:基建维修、网络、电话、监控等项目维护)。

三、办证流程

1.新申请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

(保卫处网站(http://bwc.bnuz.edu.cn)-交通管理下载)

2.旧证换新证(含工程维修、施工、维保单位)

持原有2016年度校园车辆通行证可直接到保卫处换取2017年校园车辆通行证。

3.遗失补办

由商铺、送货单位和工程建设部门出具校园车辆通行证遗失证明,经保卫处核查车辆信息属实后,给予补办。

四、证件管理

1.保卫处负责印制并发放《2017年校内车辆通行证》。

2.学校教职工或其家属的车辆通行证原则上长期有效,校内从事商业活动人员的车辆通行证有效期一年,届满或损坏、遗失的,持证人依照办证程序申请换证、补证。

3.本证须放置在车前挡风玻璃醒目位置,以便安保人员检查。

4.车辆通行证不得涂改、转借他人,一经发现保卫处有权没收通行证并限制其车辆进入校区。

5.2017年通行证于20161229日开始更换并使用,截止到201733日,过期通行证全部作废。

 

特此通知。

附件: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车辆通行证申请表.docx

             校内维修、施工车辆校园车辆通行证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