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时间:2012/05/11 点击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5月8日,我校与珠海市金唐交警大队在校名石广场联合开展了《关于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通告》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上午9时30分开始,金唐交警大队民警与我校安全保卫中心以及校学生安全委员会(应急志愿者队)联合对校内学生派发了珠海市公安局《关于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通告》。金唐交警大队陈芳教导员专程赶至现场向广大同学讲解此次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并针对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带来的危害进行了案例剖析。陈教导员强调说:“此次整治工作的第一个阶段将从学校开始。”
此次校警联合宣传活动,在同学引起很大的反响,得到了师生们的普遍认可和支持,同学们纷纷表示将尽快处理自己持有的车辆。
数据显示:
据交警部门统计,2011年我市共发生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377宗,造成62人死亡,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总数和总死亡人数的60.03%和54.39%。发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62宗,造成10人死亡,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总数和总死亡人数的9.89%和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