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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及电动车进入校园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2/11/06  点击次数:   [ 字体:  ]  

关于严格执行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

进入校园的通知

中竣物业公司、海盟安正物业公司:

为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清除威胁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类隐患,防范交通事故发生,我中心根据珠海市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清理整治校内无牌证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专项行动,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无牌证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巩固成果,现要求校内各物业公司保安队认真极履行职责,并积极参与到整治行动当中来。

自即日起,校园各主要出入口执勤岗位需加强对进出校园的人员及车辆的管理,严格出入登记制度,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具体岗位包括:1号岗,2号岗,8号岗,16号岗,京师路新增岗位(京师家园物业中心办公室附近)、校名石两侧新增岗位;21号岗,22号岗,23岗,24号岗,34号岗,45号岗等)。

特此通知。

附:1.学校办公室关于转发保卫办公室《关于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的通告》的通知 师(珠)校办发【2011】13号;

2.学校办公室关于转发安保中心《关于重申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的通告》的通知 师(珠)校办发【2011】34号。

总务部安全保卫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