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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2/12/24  点击次数:   [ 字体:  ]  

校内各单位:

  本周初为西方节日圣诞节,周末我国传统佳节元旦将至,同时期末临近,为保障学生圆满完成期末复习、考试任务,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与稳定,现将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理念,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进一步明确单位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普及安全与防范知识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节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与防范教育,其重点是进行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的安全教育。务必提醒师生员工,在节假日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乘坐正规运营车辆出行,途中要注意保护好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探访久未谋面的亲友同学时或到外地应聘面试时,要加强甄别,谨防上当受骗或落入传销组织;在实习实践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学习实习实践的相关规定以及安全操作流程,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认真做好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整治工作

节前,各单位要开展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整改专项工作。排查的重点是:电源配电板、电源电路、开关、插座、电器设备等安全情况;灭火器、安全报警设备维护保养情况;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和贵重物品保管情况;门、窗及安全设施防范情况;值班制度和值班人员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有无违规用电、用火等情况,以及其他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问题。发现隐患和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消除化解,一时整改不了的,应采取必要的应对防范措施和盯防手段,同时,要及时向学校和总务部安全保卫中心报告,并积极配合学校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确保节假日安全。

四、严格活动审批制度

各单位在节假日期间组织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外出游玩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必须严格履行活动审批手续,遵守相关规定,并制定安全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和责任人。单位领导要严把审批关,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加强节日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值守工作,各重点要害单位(部位)要坚持二十四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妥善处置事件(故)和善后处理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的减少事件(故)所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社情和舆情动态,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和舆论导向,凡发生校园涉及自然灾害、安全事故、食品卫生、校园安全等方面的突发情况,以及非法聚集事件、群体性事件时,均要及时、准确地向学校办公室和安全保卫中心报送信息。学校办公室值班电话:6126393,安全保卫中心值班电话:6126052。

特此通知。

安全保卫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