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时间:2013/11/26 点击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校内各单位: 进入冬季,气候干燥,是火灾等消防安全事故易发生的季节。近期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现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要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师(珠)校发(2010)17号]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等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层层分解、狠抓落实,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二、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各单位近期要组织专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消防设备完好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等,检查的重点部位是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煤气房、配电房等场所。各单位要将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报送至学校安全保卫中心,没有安全隐患的单位实行“零报告”制度。安保中心将安排时间对各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按照提高消防工作“四个能力”的要求(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通过各种教育方式,使广大师生员工学会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等基本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学会科学、合理、安全使用消防器材和逃生工具,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广大学生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禁止在公寓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明火,爱护消防设施。 四、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及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圣诞、元旦节等各种节日将至,各类型活动频繁,人员高度集中,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增大。各单位在举办活动之前,要仔细查找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严防山林火灾、安全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
当前正值秋冬森林防火期,学校周边山林处于封山阶段,严禁私自登山以及携带火种登山,严禁在校园内以及山林周边生火、乱丢烟头、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和烧烤野炊,凡违反规定引起山火者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特此通知。
安全保卫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