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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两排查一打击”专项行动暨

文章来源:       时间:2013/12/31  点击次数:   [ 字体:  ]  

关于开展校园“两排查一打击”专项行动暨

期末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有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珠海市教育系统“两排查一打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主管部门“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的工作要求,针对全校最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区域,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严查各类安全隐患,配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重点时期,特别是“两节”和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火灾安全事故,为实现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两排查一打击”专项行动督导组,加强对全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指挥和督导工作。

组 长:涂清云

副组长:严驳非、戴伟

成 员:保卫处、校办、学生处、后勤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办公室、资产处主要负责人

督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收集和督导考评工作。

三、整治范围及检查重点

(一)整治范围

“两排查”:一是重点排查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二是重点排查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等突出问题。“一打击”:重点打击占用消防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

(二)检查重点内容

1.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

2.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是否制定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通向疏散楼梯的防火门是否完好。

5.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按照要求配置并保持完好有效,室内消火栓配件是否齐全,水带、水枪是否完好。对消防栓要逐个检查,看看消防栓是否能打开,打开后是否有水出,水压是否达到要求。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自动消防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

6.是否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是否按规定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取得消防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证书。

8.电气线路安装、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是否超负荷用电。

9.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

(三)任务分工

各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重点要排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安全责任是否清晰明确,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并做好以下方面的排查:

1.校内各物业公司的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消防设施情况;

(2)检查容易引起火灾的电线、配电房、煤气房等安全使用情况;

(3)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情况;

(4)检查各教学楼、宿舍楼的用电负荷情况;

2.各学院及学生处宿舍管理部门对学生宿舍及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私拉乱接、违规用电情况;

(2)检查各类禁用电器使用情况;

(3)检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

(4)检查灭火器材及走道应急照明灯情况;

(5)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后勤处对食堂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油烟管道清洗维护、液化气安全使用、安全用电及灭火器材配备情况。深入排查学校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各部位安全责任人是否明确,责任人姓名标牌是否上墙,食堂操作间人员出入管理是否严格。

4.校园规划与建设办公室要对校园内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深入排查学校所有建筑、维修工地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安全措施、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杜绝事故隐患。

5.资产处对校内各经营单位进行用火、用电、用气情况以及电源线路、负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杜绝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违规用气等现象,确保消防安全。

6.校内各单位还应对各自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房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用电、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责任人是否明确,责任人姓名标牌是否上墙。

四、整治时间

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16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任务。要成立领导机构,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对“两排查一打击”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对隐患突出的重点区域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对占用消防通道、乱拉电线、宿舍使用违规电器以及经营场所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要采取最严厉的措施,严肃查处,杜绝隐患。

(三)明确责任,确保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跟踪隐患整改情况。

(四)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1.各单位要明确1名专职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员(名单回执12月31日前报至保卫处,见附件1)。

2.2014年1月4日至2014年1月16日,各单位填写专项行动检查明细表(附件2)并注明检查日期。

3.各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请于2014年1月17日前报保卫处。

保卫处联系电话:6126394。

附件:

1“两排查一打击”专项行动上报联络员名单回执

2.“两排查一打击”专项行动检查明细表。

保卫处

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