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时间:2015/05/19 点击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全校各楼栋学生:
近期,部分学生违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修订版)》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在宿舍内违规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甚是违规私接乱拉电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确保学生宿舍的用电安全,消除隐患,防止发生危险状况,保卫处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将联合组织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清查工作由保卫处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联合组织实施,请所有在校住宿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有关安全教育与管理规定,不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或私接乱拉电线,不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磁炉、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取暖器以及未经学校批准的大功率电器。
2.违者其大功率电器一旦被查处,由保卫处暂时保管,毕业时发还,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