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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〇一〇年暑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0/07/16  点击次数:   [ 字体:  ]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2010年暑假和新学期开学有关事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现就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以确保安全为工作目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扎扎实实地贯彻落实学校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周密做好本单位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做到“锁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安全防范的事”,确保本学院、本单位暑假期间的安全。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与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暑假期间和往返路途中,提高警惕,增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防止丢失、被盗;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防发生交通事故。要教育教职员工,时刻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工作。
三、强化防范意识,开展安全检查
各单位要在前期多次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工作,认真排查本部门在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各项措施进行整改,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保卫处将于放假前对校内各单位的防火、防盗等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隐患整改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评定学校对各二级单位安全工作年终考核成绩的依据之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要立即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四、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安全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以下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组织相关人员对文件进行一次清理,机密以上的文件,要按规定统一保管,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2.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对保险柜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把公、私现金放在办公室内或无安全保障的地方。如因违反规定造成失盗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3.加强对单位内部贵重物品和器材的管理,严防被盗。
4.对贵重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按照公安机关和学校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严防被盗、外泄,避免事故发生。
5.对闲置不用的教室、实验室、仓库、图书阅览室、微机房、办公室等场所,在放假前安全自查后,要断电、断水,关好门窗,贴上封条,钥匙由专人保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非工作需要,禁止随便进入。
6.暑假期间,教学楼、图书馆将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凭我校《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入教学楼等场所并严格登记手续。对举办研讨会、辅导班、函授班的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保卫措施,并于暑假前到保卫部门备案,办理《临时出入证》,参加人员一律凭证进出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学生宿舍等场所。暑假后对此业务将不予办理。
7.各建筑工地、商业网点在暑假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看管好本单位的物品,确保工地和商业网点的用电、用火等各方面的安全。
8.使用外来人员的单位,要加强教育和管理,使之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
9.加强对外籍教师、留学生的管理工作。要掌握有关部门外籍教师和留学生假期的离校时间和去向,做好详细登记;对留校外籍人员,要切实做好他们的安全管理工作。
10.严格公寓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宿舍内人身和物品的安全。学生个人的贵重物品要带回家或统一保管,留校人员居住要相对集中,并指定专人负责,同时做好应急预案,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11.校内各物业公司要组织保安队加强值班、执勤工作,要加大巡逻力度,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登记制度,维护好校园正常的治安秩序。
五、加强各级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暑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坚持值班登记和交接班制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各单位须在暑假前将值班表报保卫处。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师生员工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

保卫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