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时间:2010/11/17 点击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校内各单位:
11月15日下午14时15分,上海市一幢28层高教师公寓发生重大火灾。截至目前,已有53人死亡,70余人受伤,40多人失踪,公安机关已经对上海11.15重特大火灾事故的8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等待司法机关的进一步处理。
秋冬季节是火灾的多发性季节。校园人群密集度高,一旦发生火灾,局势将很难控制,为吸取上海11.15重特大火灾的教训,进一步做好学校冬季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冬季防火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单位负责人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认真落实防火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工作要责任到人,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讲座、网络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各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细致地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之处和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予以整改。检查的重点部位是宿舍楼、图书馆、计算机房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检查的内容是电网线路以及违章、违规用电情况,各类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特别是要严查学生宿舍违规使用电热器具,一经发现立即查收,并给予相应处分。使用电脑等其他学习和生活必须用品的电线线路一定要合乎规范,接线板等器材一定要使用正规优质产品,严禁在一个接线板上同时使用多台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四、严格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如用火用电制度、重大活动申报制度等,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实行问责制度。在冬季防火期间,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引起火灾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安全保障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