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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户籍事项的问答

文章来源:       时间:2017/03/20  点击次数:   [ 字体:  ]  


一、毕业时未办理暂缓就业,户口仍留在学校,可以借用户籍资料吗?

答:不可以。未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在离校时凭《就业报到证》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不能将户口滞留在学校。


二、暂缓就业期内,可以提供户籍资料办理结婚证、婚育证明、购房贷款、入职等手续吗?

答:不可以。根据《广东省暂缓就业协议书》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户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内,如报考公务员、研究生和教师资格证,可凭《广东省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报考资料借用户籍资料。如需办理其它业务,须取消暂缓就业,将户口迁出后办理(户籍相关资料包括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扫描件、户籍证明)。


三、暂缓就业期满,未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可以借户口本吗?

答:不可以。暂缓就业期满后须凭《毕业证》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将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


四、暂缓就业期满后,户口可以直接迁往工作单位吗?

答:不可以。暂缓就业期满后,户口须先迁回原户口所在地,再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工作单位。


五、应届毕业生如何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答:毕业生毕业离校时,分以下两种类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已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

   2.考取研究生院校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将户口迁往研究生院校(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除外)。


六、没有《毕业证》,有《结业证》,可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吗?

答:可以。凭《结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将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


七、没有《毕业证》和《结业证》,可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吗?

答:可以。凭学校教务处出具的《退学证明》(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将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


八、《户口迁移证》过期了怎么办?

答:持《户口迁移证》直接到金鼎派出所户政室申请延期,无需返回学校。《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在有效期内到《户口迁移证》中所注明的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九、《户口迁移证》丢失了怎么办?

答:直接到金鼎派出所户政室申请补办《户口迁移证》,无需返回学校。申请补办《户口迁移证》所需资料如下:

1.《户口迁移证》遗失情况说明;

2.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开出的《未落户证明》;

3.首次办理《户口迁移证》所需资料。


十、《就业报到证》改派后,如何办理更改《户口迁移证》?

答:更改《户口迁移证》无需返回学校。持新的《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户口迁移证》直接到金鼎派出所户政室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


十一、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工本费吗?

答:办理《户口迁移证》无需工本费。


十二、已经办理《户口迁移证》,要办理婚育情况相关证明,应该到哪里办理?

答: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到会同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

地址:香洲区唐家湾镇柏叶林公交站(67路终点站);咨询电话:6993902。



十三、毕业时未办理户口迁出,户口会自动迁回原户口所在地吗?

答:不会,需毕业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十四、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吗?

答:可以。所需资料如下:

   1.委托人出具《委托书》(保卫处网址下载模版http://bwc.bnuep.com/);

   2.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所需资料。


十五、保卫处户政业务窗口的办公时间和办公地址?

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8:30—11:30  下午 14:30—17:30

办公地址:保卫处一楼(学三食堂附近、小红楼前)

金鼎派出所户政办公室电话:8646827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保卫处户政办公室电话:6126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