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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相关知识你了解多少?

文章来源:       时间:2019/03/21  点击次数:   [ 字体:  ]  

长期以来,黑恶势力侵害的不单单只是某个个体,而是整个社会群体。不仅对我们的生命健康造成伤害,还会破坏整个社会的稳定秩序和安定环境,甚至给我们带去难以弥补心里创伤。

一、黑势力是什么?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恶势力是什么?

是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根据法学家的解释,“恶势力”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

(一)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

(三)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四)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或层次较低。

三、扫黑除恶的对象有哪些?

(一)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或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的各类“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三)在强揽工程、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四)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地下执法队”、等恶势力;

(五)经营涉“黄、赌、毒”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六)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或非法破坏企业生产秩序的“矿霸”等恶势力;

(七)在旅游景区进行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势力;

(九)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十)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四、发现问题怎么举报?

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门的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拨打110(24小时)或

0756-2227110(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电子邮箱:zhshceb@163.com;

(三)微信举报:在“珠海政法”微信公众号上“扫黑除恶”栏目进行举报;

(四)举报信箱地址:珠海市香洲区510号邮政信箱。

对举报人信息,相关机关将依法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