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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防止学生失踪以及自杀事件的应急预案

文章来源:       时间:2017/10/25  点击次数:   [ 字体:  ]  

学生失踪以及自杀事件是近年各高校发生率较高,影响严重且倍受家长和社会关注的安全事故。个别身处大学殿堂的学生由于感情、学业、人际关系等原因选择了出走甚至轻生,是家长和社会所不愿意见到的,保卫处要采取有力措施,从安全角度出发,全面考虑防止学生走失以及自杀的应急措施,特制订应急工作预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学生动态的掌握,防止学生出现轻生行为,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二、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大学生失踪成因可以分为因自身问题离校出走、被人诱骗失踪以及在校外发生意外而造成失踪。

2、充分认识大学生自杀的实质性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环境变化引起心理上的变异;(2)学习常遇挫折,前途深感绝望;(3)恋爱失败,以死超脱;(4)毕业就业难,对前途悲观失望;(5)心胸狭隘,人际关系紧张。

3、充分认识大学生自杀的类型,包括跳楼、自缢、服毒、投河、跳湖等。

4、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信息调研,掌握学生思想动态。

5、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并遵守日常工作要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巡逻和监控工作中,克服忽视、麻痹、侥幸的思想。

6、强化组织领导,动员各方面力量,与学生处、学院以及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形成信息互通桥梁,及时发现,及时通报情况,减少学生失踪以及自杀的安全隐患。

7、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从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需要,将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向学生强调校外活动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1、通过学生信息员、学生工作老师,建立起重点关注的学生档案,包括因犯各种错误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患有重大或精神疾病的学生、性格特别内向常与同学发生争执的学生、社会活动频繁经常到校外从事商业活动的学生。

2、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形成快速灵敏的信息通报机制。各学院以及学生处要落实学生的思想教育,让每位学生都懂得关心身边的同学,了解他们的情况。当有同学情绪激动或出现多日卧床不起、逃课等现象,都应该及时向学生工作负责老师报告,学院老师应根据情况做好学生的开导教育以及情况了解工作,及时将情况向学生处、保卫处通报。

3、当学生出现自杀倾向或离校等于或超过48小时而无人知其去向的,学院老师除按上述程序及时开展工作外,还要马上通知学生家长。

4、保卫处应根据情况及时与学生处、学院负责人进行碰头会,听取学院对该学生情况的反映,安排保卫人员做好学生宿舍外围环境的巡逻防范。学院应根据学生心理情况做出是否劝退或休学的决定,并尽快执行。在此期间,学院、保卫处、学生处应保持每半天一次的信息互通。

5、当学生出现服毒自杀行为时,学院协同保卫处应以最快速度将学生送到我校社区服务中心门诊部并马上报120;学生离校等于或超过48小时而无人知其去向的,保卫处应及时报110以及珠海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6、当学生出现投河或跳湖行为的,保卫处应及时组织救援,并马上报110及120;当采取的各项措施未能控制学生情绪而出现跳楼自杀行为时,保卫处应立即做好现场保护,迅速通知120救护车到场,在此期间避免任何人员接触伤员,同时控制好现场场面。

7、新生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教育月要加入防止非正常受伤或死亡的内容,邀请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老师为学生讲解心理健康常识,让学生普遍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另外,保卫人员要重点向学生强调校外活动以及人际交往中的安全,让学生形成离校前向老师或同学通报去向的习惯。

 

 

 

 

           保卫处

          二○○五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