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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2015—2017年度“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

文章来源:       时间:2018/05/09  点击次数:   [ 字体:  ]  

2018年4月19日,我校顺利通过广东省高校“平安校园”创建考评,荣获2015—2017年度“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称号。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督查和“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考评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7]118号)精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综治办、广东省公安厅、广州市公安局成立联合考评组,于2017年底至2018年初对全省高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了督查考评。学校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对照《广东省高等学院“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要求,梳理和总结我校创建“平安校园”取得的成效,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和落实整改工作,申报“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

经省联合考察组专家对我校申报材料审核及2017年12月28日联合考察组对我校的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审阅各类工作台账和材料等,对我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了综合评比,我校最终获得“平安校园”创建优秀单位,被评为2015—2017年度“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

此次督查考评全省共有141所普通高校参与,其中有40所高校获得2015—2017年“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称号,优秀率为28.3%,另有86所高校被确定为创建达标学校,15所高校被确定为暂缓通过达标学校。

今后,我校将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工作成果,将我校持续建设成更好更优的“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