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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师生安全须知(三)

文章来源:       时间:2010/04/19  点击次数:   [ 字体:  ]  

老师们、同学们:

“五一”节将至,为使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特提醒以下安全事项:

1、离校的同学,请在离校前将假期去向和通讯地址告知班主任,以便联系;请按规定时间离、返校;需要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应事先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

2、离校时须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认真检查宿舍的水、电等设施情况,切断电源、关闭水阀、锁好门窗。

3、回家或外出旅游,务必搭乘合法正规营运车辆;如集体包车,务必仔细查验车辆营业手续、车况年审手续及司机身份;切勿乘坐无驾驶牌照、无营业执照、无正规发票车辆。

4、出行途中,要时刻警惕人身及财物安全,尽量结伴而行;不要随意和陌生人说话,不要在外地过夜;遇有危险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警,寻求保护。

5、节假日期间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只身攀高登险,不要在户外池塘、湖泊等非正规游泳场所游泳,不要到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去。

6自驾车出行的老师,一定要确保车况良好才能上路,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避免疲劳驾驶。

7节日期间留校的同学,应遵守校纪校规,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不得在宿舍内违章使用电器

8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须通过有关部门签订合法劳动合同,防止受骗和引起劳务纠纷。

9、遇到困难或危险,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求助,或拨打“110报警电话,也可以直接拨打校保卫处值班室电话0756-6126052

祝老师、同学们度过一个愉快的“五一”节!

保卫处

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