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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集中办理申请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8/06/13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珠海市委进一步做好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入户服务工作,根据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实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珠海市建立学历人才公共户

珠海市在指定区域设立学历人才公共户,为落户对象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珠海市根据各区反馈意见在5个区建立学历人才公共户,分别为:

1.高新区学历人才公共户

2.横琴新区学历人才公共户

3.金湾区学历人才公共户

4.斗门区学历人才公共户

5.高栏港区学历人才公共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自愿在以上5个人才公共户选择其中之一落户。

二、入户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条件

如期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具备申请入户学历人才公共户资格,具体分以下三类:

1.在珠海未落实工作单位,在珠海没有房产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生。

2.在珠海未落实工作单位,在珠海没有房产,在珠海市外落实工作单位,自愿申请珠海学历人才公共户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生。

3.在珠海未落实工作单位,在珠海有房产的,可以直接落户房产,自行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也可以选择落户到学历人才公共户。

注:已在珠海落实工作单位,且决定落户珠海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在申请学历人才公共户范围,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自助申请办理落户:

(1)关注“珠海公安”公众号右下角“便民服务”→“户政业务”→“户籍业务之户口业务”→“人才引进”自助申请办理。

2)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zhldj.gov.cn/zhrsClient/login.jsp),按照直接核准引进或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流程办理引进(含入户)手续。

三、入户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入户申请及承诺书(见附件)

注:提交资料后,保卫处汇总后统一核实是否如期取得毕业证。

四、集中办理入户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时间、地点

1.集中办理地点:保卫处户籍办公室

2.集中办理工作时间:2018年6月14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3.联系人:吕明超(保卫处户籍办老师)    电话:0756-6126051

为保障应届毕业生方便快捷入户珠海学历人才公共户,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发给本学院(部)应届毕业生。

特此通知。

 

附件:入户申请及承诺书

 

 

         保卫处

           2018年6月13日

 

 


 

附件:

  入户申请及承诺书

(仅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珠海市内高等院校2018届

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使用)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现为                      (高等院校名称)2018届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且未落实工作单位。本人户口现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的(选择“家庭户、学校学生集体户、其他集体户”之一勾选)内,户口簿上记载的地址为:                           。根据珠海市学历落户政策,现向珠海市公安机关申请将本人户口从上述地址迁移入户到珠海市             (选择“高新区、横琴新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之一填写入空格)的学历人才公共户内。

本人承诺:本人提交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真实表达本人户籍申办意愿;本人不存在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真相等情况。

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和规定、本人将承担如下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户口被退回原迁入地、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暂缓受理入户珠海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