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时间:2017/12/20 点击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校内交通管理规定》,我处将启动2018年校园机动车出入证办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办证时间
寒假前: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19日
开学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4月27日
(以上时间段:每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00到保卫处二楼交通管理办公室办理)
注:1.逾期未办理者,将不予办理。
2.2018年4月27日后入驻商铺由出租方到我处统一办理,不接受承租方个人办理业务。
二、办证对象
1.校内各经营门店、承包商户的车辆;
2.校内工程施工及项目维修车辆(包括:基建维修、网络、电话、监控等项目维护);
3.京师家园非教职工业主车辆。
三、办证流程
1.新申请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
新申请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流程
点击下载: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车辆通行证申请表.docx
2.旧证换新证
持原有2017年度校园车辆通行证可直接到保卫处换领2018年校园车辆通行证。
3.遗失补办
按照新申请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方式准备相关材料,经保卫处核查车辆信息属实后,给予补办。
四、证件管理
1.保卫处负责印制并发放《2018年校内车辆通行证》。
2.学校教职工或其家属的车辆通行证原则上长期有效,校内从事商业活动人员和京师家园非教职工业主车辆通行证有效期一年,届满或损坏、遗失的,持证人依照办证程序申请换证、补证。
3.本证须放置在车前挡风玻璃醒目位置,以便安保人员检查。
4.车辆通行证不得涂改、转借他人,一经发现保卫处有权没收通行证并限制其车辆进入校区。
5.《2018年校内车辆通行证》于2017年12月25日开始更换并使用,截止到2018年5月1日,2017年车辆通行证全部作废。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7年12月20日